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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铁路办了解到,省相关部门日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杭绍台铁路PPP实施方案,认为该实施方案合法合规、基本成熟可行,并已于近日报请省政府审核批复。该方案体现了投融资、审批制度、回报机制、运营管理等四个方面示范的要求。这意味着杭绍台铁路PPP项目取得重大实质性突破。
杭绍台铁路全长269公里,其中新建正线224公里,速度目标值350公里/小时,项目PPP合作总投资约432亿元。项目拟采用BOOT模式(建设——拥有——经营——转让)运作,由SPV公司(特殊目的公司)负责项目投资、融资、建造、运营和维护。
为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铁路事业发展,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该项目拟定由民营资本绝对控股SPV公司,占股51%,中国铁路总公司占股15%,省市政府占股34%。合作期限拟定34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30年。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同时设置合理的回报调整机制,在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据市铁路办副主任李永忠介绍,3月底,该项目实施机构在浙江日报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关于杭绍台城际铁路PPP项目投资意向征集公告》,开始征集潜在投资意向民营资本。截至目前,已有多家民营资本作出响应,其中包括台州一些企业,市场反响良好,磋商谈判小组已着手与相关民营企业及联合体接洽磋商,预计5月底完成民营资本遴选工作。届时,将签订PPP项目投资合同并组建成立SPV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