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年收入超过12万元,别忘了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也就是在今年3月底前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个税。目前,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正在全区范围内稳步有序地开展。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按税法规定,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市民,无论是否已缴纳过个人所得税,都需要申报。凡有应缴未缴、应扣未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的纳税人,只要在自行申报期内申报并缴纳税款,地税机关将不予加收滞纳金,也不罚款。但逾期不申报者,将予以加收滞纳金和相关处罚。”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提供了全方位的纳税服务系统,大厅内设有申报专窗,叫号系统、纳税人接待室、自助申报电脑等一应俱全。如果无法来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纳税申报,也可以选择“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或选择邮寄申报或委托申报。无论纳税人采取哪种申报方式,纳税信息都将被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