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公转商15日实施
9月9日从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虞分中心获悉,上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贴息贷款工作(下简称“公转商”)将于9月15日正式实施。这次“公转商”调整后,购买一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直接去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五大国有银行办理,不必担心增加个人贷款利息支出,因为“公转商”息差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额补贴。
为什么要实施“公转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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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转商”是指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出现资金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由商业银行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向借款人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给予商业银行利息差额补贴。待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流动性相对充足时,再将该贷款转回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转商’是缓解公积金流动性不足的重要举措。”据公积金上虞分中心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受央行下调贷款利率、楼市政策放松和公积金贷款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上虞市公积金贷款发放量出现明显增长,为保障楼市健康稳定发展、满足职工购房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公积金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近期,宁波市本级和部分县(市)分中心已陆续开展了“公转商”工作。由于“公转商”的息差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额补贴给贷款银行,借款人的贷款利息支出不会增加。另外,因在发放“公转商”贷款时所有手续一次性办结,以后遇“公转商”贷款转回时,毋须借款人参与,不会多费借款人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