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小城镇面貌 提升城乡发展质量
管理员 |  来源 :  上虞房产网 |  2016-10-31 16:56:21

10月29日上午,绍兴市召开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从本月起开展为期3年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绍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尹永杰,绍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晓东参加会议。区领导陶关锋、陈坚、徐耘等在上虞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按照“全面达标、全省领先”的目标,利用3年时间成功创建一批示范小城镇,尽快培育1至2个在全省领先又富有特色的典型小城镇,确保全市乡镇(街道)在环境质量、服务功能、管理水平、乡容镇貌、乡风民风、社会公认度等方面都有显著提升。同时要突出十方面工作重点,包括凸显风貌特色、配套集贸市场、提档环卫设施、修缮沿街立面、提升入镇门户、加大管线整理、配建停车场站、规范仓储堆场、建设公园广场、强化长效治理。

  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行动;要明确任务,讲究方法,找到整治行动最优路径;要加强领导,强化考核,为整治行动提供最强保障,推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不断走向深入。

  绍兴市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区委副书记、区长陶关锋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这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以认真研究落实。要编制规划,制订工作方案,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载体,明确目标定位,强化要素保障,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要统筹推进,一方面要以乡镇为主、部门配合,以“清扫、清理”开路,积极开展集镇环境整治集中行动,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让群众更具获得感;另一方面要抓好“三改一拆”、“城中村改造”、“五大门户建设”、“美丽乡村升级版”等各项重点工作攻坚和扫尾。要倒排时间、对照目标,做到“对标对表”对照年初目标,把握时间节点,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据介绍,从2016年10月开始,以乡镇政府、独立于城区的街道办事处驻地建成区为主要对象,兼顾驻地建制村(居委会)的行政区域范围和仍具备集镇功能的原乡镇政府驻地,全市将全面实施以“一加强三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即加强规划设计引领,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城镇秩序、整治乡容镇貌。此次全市纳入整治对象的小城镇共有10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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