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虞区召开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暨农村基础设施三年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部署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实施农村村内破损道路修复等四项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根据行动实施方案,上虞区将通过加强规划设计引领,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城镇秩序、整治乡容镇貌“一加强三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改善24个集镇环境面貌。其中首批20%以上试点集镇在2017年9月底完成整治,第二批50%以上集镇在2018年9月底前完成整治,其余集镇2019年9月份前完成整治。
据介绍,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为五个“强化”打造五个“小城镇”,即强化规划引领,打造特色小城镇;强化脏乱并治,打造洁净小城镇;强化整治成效,打造美丽小城镇;强化配套升级,打造活力小城镇;强化素养提升,打造文明小城镇。整治工作重点为凸显风貌特色,配套集贸市场,提档环卫设施,改善沿街立面,提升入镇门户,加大管线整理,配建停车场站,规划仓储堆场,建设公园广场,强化长效治理。
该区提出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行动,主要以全面实施农村村内破损道路修复、农村违建拆后利用、小流域水利整治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增收为重点,力争通过3年时间,全面提升全区农村村内道路基础设施水平,基本消灭农村村内道路破损和沙(泥)石路现象;力争全区农村违建拆后土地“能用尽用”,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整治沿山泄洪渠、山溪性河流,提升区域防洪能力,改善小流域生态环境;加大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力度,在村级集体经济年经常性收入全面达到20万元的基础上,确保村级集体收入持续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