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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户住房困难家庭喜圆梦

作者: 管理员 来源:上虞房产网 时间: 2017-04-26 13:27:51 提交:本站

“我已经买好了床、桌子、板凳等家具,再添上燃气灶和油烟机就能搬进来住了,这里很漂亮,和其他小区没什么区别。”昨天上午,市民罗彬拿到新房钥匙后,正式成为凤凰公寓的新住户。凉亭、花园、健身器材,罗彬在小区转了一圈,连连感叹:“没想到公租房都这么漂亮!”

  与罗彬一样欢喜的住户有138户。昨天上午,位于经济开发区水果批发市场南侧的凤凰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交房处忙个不停,这138户住房困难家庭将陆续拿到公共租赁住房的钥匙,圆上住房梦。

  “我很早就跑来办理手续,早点拿到钥匙,心里就踏实了。”昨天上午一大早,罗彬特地从公司请假来办理交房手续。领到钥匙的她,脸上笑嘻嘻的,在保安人员的指引下直奔新家。

  罗彬的新家约52.8平方米,拥有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地砖铺了,墙也刷了,卫生间的淋浴喷头都安装好了,厨房的橱柜也是崭新的,只要添上燃气灶和油烟机,再搬进柜子、床等家具,就能直接入住。

  “租金真的不贵,我这房子每月租金300多元,比一些老小区的房子还便宜,环境却好多了。”罗彬告诉记者,与丈夫离婚后,她长期住在长塘娘家,孩子在经济开发区上小学,每天来回接送十分不便。如今有了公租房,终于安定下来,她的心里充满期待。

  凤凰公寓每套建筑面积约51至55平方米。这是凤凰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次集中交房,第一批150户住房困难家庭已于去年3月顺利交房。此次交房对象属于2016年年底申请公租房,区住房保障办经过严格审核符合条件的138户。

  在城区,一套普通的两室一厅,每月房租基本都要上千元,这对住房困难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记者了解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每户应保障面积最低为40平方米,最高为60平方米。租金按每户家庭保障面积部分每月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收取,超出应保障建筑面积部分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8元。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困难家庭,减免相应租金,最低的每月每平方米仅需1元。

  “感谢政府照顾我们,这么好的新房,每月只需缴150元,我特别满意。”70多岁的阮大妈是低保户,不久后,她将与老伴和身患残疾的女儿一起入住新房,而且小区物业费全部由政府埋单,她不用缴纳一分钱。

  “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常态化配租,每3个月择房一次。”区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家庭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都可提交申请资料,经过相关部门核实后,符合条件的即可列入保障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