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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

作者: 管理员 来源:上虞房产网 时间: 2017-06-03 08:35:03 提交:本站

近日,记者从绍兴市教育局召开的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动员会上了解到,在嵊州市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并将在2~3年内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

什么是“县管校聘”?“县管”,就是探索建立编制岗位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统筹使用的新机制;“校聘”,就是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强化考核的新机制。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项改革措施旨在加强区、县(市)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落实中小学校的用人自主权,为教师合理流动提供制度保障,促进区、县(市)域内师资优化配置,推进教育公平。同时,也给教师提供更多的机会、更宽的空间去实现自己的教育梦想。

为有序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全市公办中小学按照“以人为本、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合理配置”的原则,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有关部门根据班额、生源(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变化、教育教学任务增减等情况,统筹学校编制和岗位结构比例,同时,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记者了解到,以市直学校为例,首轮竞聘将由各市直学校在同一时间公布所需岗位名称、数量、条件和岗位职责,教师申请校内竞聘或跨校竞聘,进行竞聘上岗。接着,各市直学校再在同一时间公布空缺岗位,首轮竞聘时未聘的人员,实行二轮竞聘。对经过二轮竞聘后仍未上岗的教师,市教育局可根据实际进行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在原工作学校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培训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和不超过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对接近退休年龄的教师,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的教师,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以及患重大疾病的教师,原则上在原聘用学校续聘。

动员会上,一位校长表示,这次改革意味着教师在选择上有了更多的权利,也有机会获得更理想的专业发展和岗位晋升空间。同时,竞聘上岗也有助于大家自我鞭策,对自己未来的教师生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