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今日起实行限售政策 新购住房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
管理员 |  来源 :  上虞房产网 |  2017-10-13 13:54:09

绍兴市政府部门正式出台房地产调控的最新措施,文件中指出:“在绍兴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袍江开发区、滨海新城)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转让,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同时,通知中还指出将严格商品住房退房管理: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机构要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随意更改购房者姓名,各地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控制网签合同(备案)撤销,有条件的区域、对撤销网签(备案)的商品住房可采取定期统一抽签摇号等方式组织公开销售。

对工作不力、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未实现调控目标的区域,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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