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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作者: 管理员 来源:上虞房产网 时间: 2016-04-15 10:24:19 提交:本站

上虞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刚刚结束的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任命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水利局局长等6名国家工作人员,按照201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上述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奏国歌。国歌声毕,领誓人、新任命的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柴军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逐句领诵。新任命的我区人民 政府副区长巫敏、区水利局局长祝荣法、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汉荣、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徐道灿、区东关街道人大工作委员 会副主任李明昌等5位同志站在领誓人身后,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此举让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颇具仪式感,也兼具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表决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明确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 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